如果部门规章没有针对具体问题的规定,就执行基础法规的一般规定.比如:将借款用于股权投资,借款的利息要不要资本化,计入投资成本,2008年后没有针对此问题的具体规定,但是企业所得税法第56条规定,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,历史成本是取得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.实施条例第71条规定,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,以购买价款为成本.所以,借款的利息不必资本化.
现行的税收法规,体系庞杂,变化频繁,尤其是就同一问题,不同的法规常有不同的规定,而有些问题,又缺乏明确的规定。遇到上述情况,到底如何处理,征纳双方经常各执一词,纳税人有遵从风险,税务局有执法风险。但是,如果正确理解了税法的结构和逻辑,坚持税法是判定纳税义务的仅此标准,坚持公权与私权关系的一般原理,遇到问题如何处理,基本是清楚的。恩施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围绕税收法规的理解和应用,分析如下问题:
一、税法的层级结构和判定纳税义务的逻辑
(一)税法的层级结构
(二)分析纳税义务的逻辑
二、同一层级法规:后文否全文
三、产生税务风险的三种常见认识原因
(一)按照会计准则判定纳税义务
(二)按照情和理判定纳税义务
(三)按照常规做法判定纳税义务
四、分析纳税义务的三种方法
(一)法规分析
(二)法理分析
(三)精神分析
一、税法的层级结构和判定纳税义务的逻辑
正确认识税法的层级结构及判定纳税义务的逻辑关系,是正确判定纳税义务的关键。
(一)现行税法的层级结构
现行的税法体系,按照自上到下的顺序,分别是:
1、法律
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,如企业所得税法、个人所得税法、税收征管法等。
2、行政法规
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,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,增值税条例等。
3、部门规章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制定的政策性的部门规章,如大量的财税文件。税务总局制定的操作性的部门规章,如国税发、国税函、总局公告等。
政策性的部门规章类似实体法,从不同的角度,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水平。操作性的部门规章类似程序法,规定征纳过程中的有关程序。
4、地方法规
省级政府或省级财税部门在法律、法规授权范围内制定的一些地方法规。
(二)分析纳税义务的逻辑
这么多税法,在具体问题的纳税义务时,具体如何应用呢?按照以下的逻辑关系:
1、先看基础法规,再看部门规章
法律和行政法规一般是有关税种的基础法规,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,做出一般性的原则规定,是判定纳税义务较基础的规定。所以,应首先看基础法规。
但是,构成税法体系主体的,是大量的部门规章,所以,必须在看基础法规之后,再看部门规章。
2、基础法规支持征税,部门规章没有免税规定,就征税
比如,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税务局取得的手续费,要不要征收增值税?应该征收增值税。
因为,税务局之所以给纳税人支付手续费,是因为纳税人实际是给税务局提供扣缴个税的服务了,按照营改增后的增值税条例,纳税人有纳税义务,但是部门规章又没有免税的规定,所以,手续费应该缴纳增值税。
如果部门规章没有针对具体问题的规定,就执行基础法规的一般规定。比如:将借款用于股权投资,借款的利息要不要资本化,计入投资成本?2008年后没有针对此问题的具体规定,但是企业所得税法第56条规定,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,历史成本是取得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。实施条例第71条规定,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,以购买价款为成本。所以,借款的利息不必资本化。
3、基础法规支持征税,部门规章有减免税规定,就减免税
如果基础法规支持征税,但是部门规章有减免税规定,就可以按照部门规章减免税。部门规章的规定与基础法规不一致,尊重部门规章的规定。
比如在增值税基础法规中,没有对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规定,但是部门规章中有即征即退的规定,纳税人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。
再比如关于租金收入的确认时间,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9条,租金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确认收入。但是,有些租赁合同快速收取以后几年的租金,按照19条,应快速性确认收入。但是国税函[2010]79号规定,快速性收取跨年度租金,可以分次确认收入。尽管79号文件的法律效力远低于税法实施条例,但跨年度租金收入的确认时间,应按79号执行。
纳税人不必质疑部门规章的合法性,这些法规都经过了必要的法律程序,合法性没有问题。
4、基础法规不支持征税,就不征税
如果按照基础法规,找不到征税的规定,则不征税。比如纳税人以股东的身份取得的股息,要不要缴纳增值税?尽管没有对股息免征增值税的规定,也没有不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,但是按照增值税的规定,找不到对股息征税的依据,所以,股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。
需要指出的是,不征税不同于免税。免税,是有纳税义务,但是又免除了纳税义务。不征税,是指不在征税范围,现行税法管不着你。免税,需要有专门的规定。不征税,不需要专门的规定,尽管也有针对某些收入不征税的规定。
5、具体问题的处理,遵照地方法规
基础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具体规定,地方法规做出明确的事项,只要地方法规不违反上位法,应按照地方法规执行。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红线外的支出,是否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?如果地方法规有规定,就尊重地方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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